食物冷却的上下限要求
发布时间:2013/8/12 17:25:26

冷柜食品冷却及冻结的温度范围目前,食品冷加工的种类较多,按加工的温度范围划分,冷柜冷却食品大致有冷却食品、冻结食品、微冻食品和冷凉食品几种。实际使用时,可根据食品的种类、性质、贮藏期、用途等的不同,选择适宜的冷加工温度范围。冷却食品可用于活体食品和非活体食品;其他温度范围,只能以非活体食品作为加工对象。

 

冷却食品的温度上限是15℃,下限是0~4℃。在此温度范围内,食品中的汁液并未冻结。对动物性食品来说,温度越低贮藏期越长;对植物性食品来说,温度要求在冷害温度之上,否则会引起食品的冷害,造成过早衰老或死亡。冻结食品的品温一般在-1℃以下,但只有达到-18℃以下才能有效地抑制食品品质的下降。在此温度范围内,冻结食品一般都符合T -IT概念,即食品温度越低,品质保持越好,贮藏期限越长。

 

近年来,国际上冻结食品的温度有下降的趋势,尤其是一些经济价值较高的水产品,温度一般都保持在一30℃。日本用来作为生鱼片食用的金枪鱼,为了长期保持其颜色,防止氧化,采用了-55℃甚至-7℃的贮藏温度。微冻食品以前我国也称为半冻结食品,近几年基本上都统一称为微冻食品。微冻是将食品温度降低到低于其冻结点2 -3℃并在此温度下贮藏的一种保鲜方法。与冷却加工方法相比,微冻食品的保鲜期是冷却食品的1.5 -2倍。